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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,一审为什么不叛离通常?如果我还坚持离需要走怎样的司法程序
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,一审为什么不叛离通常?如果我还坚持离需要走怎样的司法程序
地区:河北-秦皇岛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2-01-26 19:08:22
提问者:ASK1327422426agz
 
孙佩双
孙佩双律师
河北 秦皇岛
4000100148
您好,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,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。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,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,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,法院都会做调解和好工作,如调解不成,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。但如果要求离婚的一方在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,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,会依法判决离婚,因此,如果一方态度坚决,即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,也可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。如对解答满意,请采纳。
回答时间:2012-0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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